GB/T50123-2019土工試驗方法標準試坑滲透試驗
本試驗采用試坑注水法,可測定非飽和土的滲透參數。
采用方法有雙環和單環法,砂土及粉土采用單環法,粘性土宜用雙環法。
設備主要參數
1鐵環:雙環法為內環直徑25㎝高15㎝
外環直徑50㎝高15㎝。
單環法鐵環直徑37㎝高15㎝。
2,采用防水材料支架上倒置著容量為5000ml裝有斜口注水管和橡皮塞的供水瓶。
二,操作步驟
42.3.1 應在試驗區擬定的測試土體中按預定深度開挖一面積不小于1.0mX1.5m的試坑,在坑底再挖一直徑等于外環,深10cm~15cm的貯水坑,整平坑底。
42.3.2把鐵環把鐵環細心放入貯水坑中,鋼環入土深度至環上的起點刻度。雙環應使內,外環成同心圓狀,兩環上緣應在同一水平面上。壓環時,須防止土的壓實或變形。如擾動過大,須重新挖試坑另做。
42.3.3 在環底部土體上鋪2cm厚的礫石層,然后向環內注入清水至滿,安放支架至水平位置。將清水瓶注滿水后倒置于支架上,供水瓶的斜口玻璃插入環內水面一下,雙環注水時,支架上倒置2個注滿清水的供水瓶,兩個供水瓶的斜口玻璃管分別插入內環和外環之間的水面一下,玻璃管的斜口應在同一高度上,即環口水平面。
42.3.4 打開橡皮塞,調節供水瓶出水量,以保持環內水位不變。雙環注水時,內環和外環之間的水面應在同一高度。
42.3.5 記錄滲水開始時間及供水瓶的水位和水溫。經一定時間后,測記在比時間內由供水瓶滲入土中的水量,直至流量穩定為止。
42.3.6 從供水瓶流出的水量達到穩定后,在1h~2h內測記流出水量至少5次~6次。每次測記的流量與平均流量之差不應超過10%。雙環法主要側記供水瓶的流量。
42.3.7 試驗結束后,拆除儀器,吸出貯水坑中的水。
42.3.8在離試坑中心3m~4m以在,鉆幾個3m~4m深的鉆孔,每隔0.2m取土樣1個,平行測定其含水率。根據含水率變化,確定滲透水的入滲深度。